摘要:我主张按《民法典》,这些投资人是善意相对人,不用吐钱。
书接上文北京朝阳警方精准为中植系投资人服务,
一些吃瓜群众议论道:“对于中植系这样被警方公告涉嫌违法犯罪,立案侦查的财富公司,如果自己过往有在里面投资,但是安全下车了,这该怎么算?阿sir会要求退钱吗?”,
这个问题问得好,阿sir会不会要求你退钱,我也不知道,我说了也不算。但是我主张按《民法典》,这些投资人是善意相对人,不用吐钱。
从善意相对人角度来讲,《民法典》有明文规定,如果你在买这些财富公司产品时,你只是一个普通小老百姓,没有能力识别出来,也不知道它涉嫌违法犯罪了,
债权是动产,你作为善意相对人受让中植系债权时,是善意的,而且也付出了合理对价,对价就是你得把自己钱让中植系拿去使用一阵子,
那你上车了,1年-2年后,你拿着中植系兑付的本金和收益退场了,按《民法典》你是善意相对人,阿sir不能让你退钱的,
「出处:2021.01.01日起施行的《民法典》
第七章 代理
第一百七十条 执行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的人员,就其职权范围内的事项,以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,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。
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对执行其工作任务的人员职权范围的限制,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。
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
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,所有权人有权追回;除法律另有规定外,符合下列情形的,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:
(一)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;
(二)以合理的价格转让;
(三)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,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。
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,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。
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,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。
第三百一十三条 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,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。但是,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。
第十七章 抵押权
第四百零三条 以动产抵押的,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;未经登记,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
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
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,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:
(一)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;
(二)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;
(三)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。
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,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。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,不得对抗第三人。」,
可是,如果阿sir真要来上门送温暖时,也有说辞,
来个真实案例吧:
2019.10月,葱省某市公安局LC区分局发布追缴通知书,要求涉嫌集资诈骗案件的参与人,要把“在本案中获利部分的资金,应当依法追缴”
这事情还要从2018.10月说起,当时,该公安局LC区分局发布公告:
那么,中植系过往安全下车投资人要怎么办?是否得把过往获利吐出来?这事我们继续关注,有意见欢迎留言讨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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