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理论上客户(投资人)可以看,实践中有的信托公司不给投资人看。事先不看,等爆了后再想看,难上加难。
理论上:
银保监会发布的《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》载:
第七条 信托公司推介信托计划,应有规范和详尽的信息披露材料,明示信托计划的风险收益特征,充分揭示参与信托计划的风险及风险承担原则,如实披露专业团队的履历、专业培训及从业经历,不得使用任何可能影响投资者进行独立风险判断的误导性陈述。
第九条 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,事前应进行尽职调查,就可行性分析、合法性、风险评估、有无关联方交易等事项出具尽职调查报告。
意思是:
1,信托公司设立信托计划,事前肯定有做尽职调查报告,这个报告是真实存在的,
2,信托公司在向投资人募集资金(就是推介信托计划)时,应该对投资人做详尽的信息披露,里面应当包括尽职调查报告,信托公司得把情况详细给投资人公布了,才方便让投资人作决定。
所以,买信托产品,投资人肯定有权力查看尽职调查报告。
实践中:
信托公司在向投资人推介时,有的信托公司比较接地气,会给投资人公布尽职调查报告。
有的以为自己是个香饽饽,是个油渣子,不给投资人公布这些材料,投资人爱买不买,爱咋咋地,对此,投资人可以不和它玩就成,因为砸几百万或以上买个理财产品,产品详细材料肯定得仔细研究清楚呀,得做到心中有数才行,需知对自己钱最负责的人,始终是自己。
特殊情况如项目爆了,事后再想看,难上加难了
信托公司也晓得项目没爆时,很多投资人很马虎,随便看看就过了。一旦爆了,投资人那是会拿出福尔摩斯精神找尽职调查报告里的漏洞,用来向信托公司WQ,这时再想向信托公司提供尽职调查报告,就难上加难了,所以投资人得一开始在信托计划推介时,就拿到信托公司公布的尽职调查报告最佳。
——END——
相关阅读:
觀復固收研究愿景:同声相应,为资深投资者服务,识别项目风险,君子不立危墙之下。 目标:同气相求,顺受其正,争取高安全边际前提下的高综合收益! 信托研究李奎霖,正直诚信专业186-2112-1023公众号
信托行业爆料,项目分析,认购产品,请添加微信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