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理论上受托人要准备钱给客户赔,实践中没钱不赔时只好打官司。
信托公司做为金融机构,是经营资金的行业,遇到风险时,怎么保障投资人的合法权益?
理论上信托公司做为受托人要准备信托赔偿准备金,如果遇到信托公司自己违约乱操作,把信托产品搞暴雷了,得给客户赔钱,实践中赔偿准备金不给投资人赔,或没钱赔怎么办?只好打官司。
理论上:
什么是信托赔偿准备金?
信托赔偿准备金指从事信托业务的金融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,用于赔偿信托业务损失的风险准备金。
《信托公司管理办法》原文出处:
第三十七条 信托公司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,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、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,在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前,信托公司不得请求给付报酬。
第四十九条 信托公司每年应当从税后利润中提取5%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,但该赔偿准备金累计总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%时,可不再提取。
信托公司的赔偿准备金应存放于经营稳健、具有一定实力的境内商业银行,或者用于购买国债等低风险高流动性证券品种。
实践中:
因为信托公司或信托公司股东违法乱来,把客户的钱搞亏了,甚至导致信托公司破产,问题一大堆时,投资人找信托公司赔钱,信托公司也不会爽快承认乱来,并赔钱的,
这时,按正规途径,投资人只好请律师打官司这条司法救济的路子了,打官司基本上要好几年,费时费力,到这步时,这笔投资已经很失败了,
所以,在投资前就要做好相关功课,选择实力强背景硬的信托公司来主动管理+按套路出牌的固定收益类信托+良好的交易对手和交易结构等风控措施,才能更大概率安全兑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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