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因有二:1发过债券,它的财务报表和经营能力已获金融市场验证,以后借新还旧多个路子;2舆论影响大,万一爆雷,其风险化解会更快些。
关注政信产品的朋友们,在选择交易对手时,一定要选发债主体。比如政信信托产品的交易对手融资方、担保方,必须得是发债主体,这样产品安全等级才能稍高一些,原因有二,
其一,倘若交易对手有过发债经历,这便证明它的财务报表以及经营能力,已获得资本市场、金融市场中机构投资者的官方认证。债券市场里,有全国的银行、证券公司、保险公司、公募基金、财务公司等大型金融财团一起来场内交易,只要它能够成功发过债券,便足以证明,它在这些金融机构的心目中,是具有一定分量和地位的。
然而,如果它没有在债券市场发过债券,那就表明,它的水平或许还差了一点点,
而且,发过债券之后,它在借新还旧方面,就多了一条路,能够于公开市场继续发行债券,借新还旧;是要未曾发过债券,便缺少了债券市场融资这一借新还旧的途径。
其二,舆论影响大,万一出现爆雷情况,它是否发过债券,直接关联到风险化解的处理速度。为何这般讲呢?如果它有过发债经历,那么在爆雷之后,负面舆论于市场中传播开来,此时,交易所、银间间,就是它债券挂牌上市交易的场所,便会予以关注,并强行要求作为发行人的城投公司,依据当初发行债券时的募集说明书之要求,进行强制性的信息披露,要公开说自己哪一款非标产品爆雷了?因为什么原因爆雷了?打算如何处理?何时解决?这些都需要将其公之于众。并且要向在座的债券投资人们解释,此情况对我们的债券安全有无影响?发行人必须发布公告说明这一切,
如果交易对手未曾发行过公开市场的标准城投债券,爆雷后被曝光,它可以假装没爆雷,视而不见,债券市场也不会对它多加关注,如此一来,它就少了舆论监督这一压力。
所以,广大关注政信产品的朋友们,在您选择产品时,交易对手融资方、担保方,一定要找发债主体,
如果它有发债经历,那你就能享受上述两大好处:
1,发过债券,它的财务报表和经营能力已获金融市场验证,以后借新还旧时,多了债券市场这一借新还旧的渠道,2,舆论影响大,万一爆雷,其风险化解的响应速度和响应方式,对于投资人而言,也会更为友好。
如果它没发过债券,您便无法享受这两大好处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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